业教育课程理念下的德育课堂的教学实施
发布时间:2018/5/11 0:00:00 作者:czy 浏览量:2815次
职业教育课程理念下的德育课堂的教学实施
闫妍
高职德育教学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这给课堂教学带来很大程度的阻碍,但在阅读了马成荣的《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践化理论》之后,给予我一定的启发,尝试用课程的思维塑造德育课堂教学。
一、追求教学目标的最有实现。
强调以生为本,强调以就业为导向, 能力为本位。所以在教学目标上应该将重点放在建构与学生生活、职业、社会生活的联系上,激发和培养每个学生提供表现、创造成功的机会,促进学生问题的生成,启发学生思考。比如,本学期,我的教学对象是高职三年级学生,教材为《法律基础》,内容有大篇幅的法律专业知识,即便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不过如此,对于一个高职生来说,其目的不在于掌握那么多专业的法律术语和知识,而应该是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权利,同时避免在今后的社会和职场生活中触碰法律,尤其在学到《刑法与犯罪》这一章节时,我结合学生的实际需要,对教材内容做了大量的处理,将教学目标重点制定为在了解犯罪定义的基础上,能够树立法治观念,勇敢与违法行为做斗争,见义勇为,见义智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体现科学性与生活性的统一。
德育课程中的一些学科理论性很强,比如《法律基础》《经济基础》等等,若是过于概念化,会引发学生的反感。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思维方式,我注重关注学生的实际生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情理互动,挖掘学生身边的案例,创设生活情境。同时鼓励学生的质疑,听听学生不同的观点,更加注重课堂中的生成。在学习《民法原则》这一节内容里,我鼓励学生搜集生活中的案例,并运用原则进行法律争议点的判断和解决,学生有的运用了邻居家防盗窗侵权的案例,有的用了广场舞的案例,自主探究,课堂氛围活跃,学生还在课堂上充分辩论,培养了学生的辩证思维和批判精神,贯彻了课程理念。
三、体现主导与主体的统一。
所谓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只要是能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方法,就可以充分采用。为了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素养,一般我会采用案例教学法和情境教学法,学法提倡学生使用小组合作探究法,我一般提供案例、情境,作为学生学习的“脚手架”,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在学习《民法基本原则》一课时,我将学生分为四个小组,每个小组分配一个案例,要求学生能够讨论并“断案”,课上呈现案例,并展示断案的结果,提出困惑,由其它小组质疑和解答,不仅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更促进了学生语言表达、团队合作的能力。当然,这不意味着我对学生的放任自流,发挥主体作用基础上的主导,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需要我课前做好教案和学案,预设课堂中的可能性,是对知识的把握以及课堂驾驭能力的挑战。我要研究学情,同时因时布疑,调节和控制学生的注意力。
四、建构立体开放的教育网络
“建立课程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是后现代课程观的重要特点。”这决定了德育课程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在我的教学实践中,会主动将本课程与学校的生活德育结合起来,比如与学工处的“日行一善”主题活动相结合,提出回归生活的理念,比如在学到《树立合理的消费观》时,我引导从善待环境、善待社会的角度合理理财和消费,延展了教学的时空,也真正实现了大德育课程的目标,即以德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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