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18/5/14 0:00:00 作者:czy 浏览量:3824次
南京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职社[2017]1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
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推进职业学校名师队伍建设。
南京市教育局
2017年1月9日
“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
为加快构建南京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能精进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养技能大师和教学名师,为全市职业教育在更高平台上跨越发展提供更多优秀教师资源,经研究,决定“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一批“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名师工作室的建设运行,形成一批培养专业、学科领军人才、优秀骨干教师的基地;力争使每一个工作室成为本专业、学科名特优教师展示才能、开拓创新的舞台;成为本专业、学科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的高地;成为本地区乃至全省、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示范窗口。
“十三五”共建设50个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以专业教师名师工作室为主,兼顾公共基础课教师。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分批立项建设,建设运行周期为三年,期满验收达标后授牌。今后省级名师工作室将从立项建设的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中择优推荐。
二、名额分配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可择优推荐3-5个名师工作室,同等条件下市级优秀教学团队优先。全市范围内非等额择优遴选。
三、申报建设
1.学校推荐:各学校广泛宣传发动,对照“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组建工作团队。团队主持人填写书面申请表,学校研究推荐,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市教育局职社处,上报名单需事先在本地教育网或校园网上公示。
2.材料审核: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
3.陈述答辩: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听取申报团队负责人陈述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团队负责人现场回答专家提问。
4.审批立项:根据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评审和负责人陈述答辩情况,择优确定立项建设名师工作室名单,并在南京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网予以公示。
5.授牌命名:立项名师工作室运行建设周期为三年,期满验收达标后授牌,以“南京市职业学校+主持人姓名+特色名称(可省略)+专业、学科名称+名师工作室”命名。
四、工作任务
1.推出教改成果,提升社会服务效益。开展专业、学科课程改革、教育改革项目研究,在三年内形成较为突出的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成果,包括课程研发成果、教育创新成果、教学成果、竞赛成果、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等,体现服务南京经济转型升级的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2.培养名优骨干教师。通过工作室成员间的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合作,使工作室成为名特优教师切磋教育教学艺术、提升专业技能、开拓创新的舞台,努力造就培养一批全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技能大师、教学名师。
3.打造示范窗口。名师工作室成员总结教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从而形成具有先进性和引领性的教育主张、教学风格、教学范式,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扩大南京职教的影响力,打造南京职业教育品牌。
4. 建立名师网络工作室,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网络研修社区,对教师、学生义务在线指导;定期组织课程改革和专业、学科教学专场研究活动,让优质资源辐射影响更多教师,造福更多学生。
5.帮扶薄弱学校。运用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面向薄弱学校开展支教助学、送教送科研送培训等活动,促进全市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考核评价
对工作室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价和届满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室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六、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市教育局成立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专家组。
2.建立市区校共建共管机制。工作室实行市、区、校共建共管。市教育局统筹领导,市教育局职社处牵头、市职教(成人)教研室指导服务,区教育局、学校具体实施。学校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工作室建设,并建立名师工作室的专项管理档案。
3.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对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核心人员的教改成果,给予专著出版、核心期刊论文发表以及成果宣传推广等方面的资助;名师工作室核心组人员的研修活动、网络助教助学、送教等,可认定工作量;名师工作室成员课余时间参与支教助学可享受志愿者的有关待遇。
4.全市统一建设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网络工作室,支持各名师工作室开展网上教研、名师答疑、学生在线指导、讲座等活动,加强工作室研究成果的资源辐射与推广。
5.设立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市教育局设立专项经费1500万元,支持名师工作室建设,原则上每个名师工作室给予30万元建设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专业课程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和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由工作室负责人统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学校(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建设提供场所、经费等支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供条件。
6.建立省、市、校名师工作室滚动发展机制。开展省级、市级和学校名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经验共享,实行从校级名师到市级名师、再到省级名师逐级晋升的工作机制,为骨干教师的成长创设更多的良好空间。
七、材料报送与评选立项
1.各职业学校填写《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和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每年3月30日前报南京市教育局职社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njzsc26@163.com,联系电话:83639947。
2.申报表上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级评选。
3.每年4月-5月组织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等工作,并公示立项建设名单。
4.每年6月30日前公布立项建设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名单。
附件:1、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
2、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3、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推荐名单汇总表
南京市教育局
2017年1月9日
附件1 南京市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标准
考察项目 |
建设标准 | |
M1 领衔人条件 |
M1-1 基本条件 |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教学成果丰富,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外聘教师; 2.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能课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业执业资格,专业(学科)拓展或研发(科研)能力强;外聘名师具有非教师系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行业执业资格,在本校从事教学3年以上,深入教学、实训第一线,周课时数不少于4节; 3. 教学能力强、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学生欢迎,同行认可;近3年至少开设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3次;近3年至少承担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教改项目(课题)1个;近3年公开发表或获奖的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 |
M1-2 知名度(影响力) |
1. 具有“南京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或为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成员,或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 2.主持本专业的教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成效显著,在各类竞赛、教学成果奖评比中获省级二等(国家级三等)以上奖项;或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发明创造有重要影响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工艺上做出杰出贡献。 | |
M2 成员构成 |
M2-1 数量结构 |
1.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不多于12人;知识、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硕士及以上学历不低于20%,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50%; 2. 专兼结合,有来自行业、企业和外校的成员,外聘教师比例不低于20%不高于40%。 |
M2-2 能力素养 |
1.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勤于学习,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自我发展愿望和改革创新意识,具备信息化教学设计或教育管理能力; 2.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能课教师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行业执业资格;专业(学科)基础厚实,有较强的教(科)研或技术研发能力; 3. 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能手、技术能手、区级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及以上称号,或为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教科研中心组成员,或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 |
M3 运行现状 |
M3-1 制度建设 |
1.建有本工作室工作和考核制度,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到人,奖惩分明,经费使用规范并发挥良好效能。 |
M3-2 平台建设 |
1.建有链接校园网站的名师工作室专栏等公共信息平台,栏目科学分类,工作室相关内容分栏目呈现。 | |
M3-3 已有成就 |
近三年来,工作室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团队发展、资源建设、社会服务与示范引领各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就,要求如下: 1. 完成1项以上课程建设任务,其中专业教师还需负责专业建设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在一定范围内可借鉴推广的范式。 2. 除领衔人以外,团队其他成员主持或参与1项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改革项目(课题);或指导学生或亲自参加各类大赛、教学成果或示范课评比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人均1个(次)以上;或开设选修课程、辅导社团活动等,拓宽学生知识,培养关键能力。 3. 开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新岗位的校本课程;或吸收课题研究、技术研发、技能大赛等创新成果开发校本教材;或工作室成员有自主创新高质量的课程与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或技术研发成果。 4.根据自身特色,积极开展社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或承担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主题沙龙等,社会声誉良好。 | |
M4 发展规划 |
未来3年,工作室能创新工作机制,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团队发展、资源建设、社会服务与示范引领各方面发挥良好效能。各方面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思路清晰、阶段性目标及推进策略操作性强,预期成果丰富。具体要求如下: | |
M4-1专业与课程建设 |
1.根据自身特点及学校总体规划,至少完成1项以上专业或课程建设类项目。 | |
M4-2 教学改革 |
1. 在建立突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职业精神、职业能力培养等方面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推行“做中学、做中教”,理实一体化教学等方面有明确具体的教学改革思路与措施,提倡改革项目与科研课题相结合,注重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的运用; 2. 注重因材施教,积极实施分层教学、学分制、导师制等,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和拔尖学生特殊培养制度; 3. 鼓励工作室成员指导学生或亲自参加各类大赛、教学成果或示范课评比;或开设选修课程、辅导社团活动等。 | |
M4-3 资源建设 |
1.加强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研究,形成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新岗位的校本课程,吸收课题研究、技术研发、技能大赛等创新成果开发校本教材,力争有1本及以上教材列入省级以上规划教材; 2.鼓励工作室成员自主创新高质量的课程与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或技术研发成果。 | |
M4-4团队发展 |
1.建立工作室成员内部培养机制,对工作室成员在指导新教师、阅读书籍文献、论文撰写、相互学习、个人成长规划等方面有具体的要求、规划与措施;对20%以上成员获得更高级别的骨干教师、技术能手、专业(学科)带头人等称号有规划; 2.发挥外聘教师在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科研、教学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外聘教师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的培养机制。 | |
M4-5 社会服务及示范引领 |
1. 结合工作室特点,积极开展社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或承担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主题沙龙、公开课等示范引领工作,目标明确,特色鲜明; 2. 鼓励双师型教师自主或参与企业技术技能革新、发明创造。 | |
M5 保障机制 |
M5-1组织保障 |
1.学校建有相应管理机构并积极履行管理职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明确的推进计划、制度、措施,政策落实到位。 |
M5-2 条件保障 |
1. 拥有相对独立、规范标准的专用区域空间,原则上面积不少于30㎡,具有自身专业特点和文化特色; 2. 配备办公、会议等公共设备设施及与本工作室功能匹配的其他专用设备设施,实现信息化办公; 3. 专业(学科)相关图书不少于50种并有计划地逐年增加,每年新购相关图书人均3册以上;订阅专业期刊3种以上,图书资料使用率较高。 | |
M5-3 经费保障 |
1. 有一般性经费预算和决算; 2. 有项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产学研开发、专业和课程建设、专项培训等。 |